对高考生来说志愿填报十分重要,在填报之前要了解高考志愿填报的相关内容,这样才能选择最适合自己的学校和专业,为此下面学大教育网为大家带来2017高考志愿填报:法学界的豪门-五院四系,希望对大家将来填报志愿有帮助。
“五院四系”,是新中国建立的五所政法院校以及四所大学的法律系的简称,这几所高校的法律学科在中国法学教育界具有重要地位。
五院是指北京政法学院(中国政法大学前身)、西南政法学院(西南政法大学前身)、华东政法学院(华东政法大学前身)、中南政法学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前身)、西北政法学院(西北政法大学前身);
四系分别是北京大学法律系(北京大学法学院前身)、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前身)、武汉大学法律系(武汉大学法学院前身)、吉林大学法律系(吉林大学法学院前身)。
“五院四系”在建国后的一段历史时期代表中国法学研究和高等法学教育的最高水平。
◆中国政法大学(坐标:北京)
中国政法大学是一所以法学为主,兼有哲学、经济学、教育学、管理学等多学科的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
◆华东政法大学(坐标:上海)
华东政法大学(原“华东政法学院”)是新中国创办的第一批高等政法院校。
1952年6月,经华东军政委员会批准,原圣约翰大学、复旦大学、南京大学、东吴大学、厦门大学、沪江大学、安徽大学、上海学院、震旦大学等9所院校的法律系、政治系和社会系合并组建成立华东政法学院。
◆西南政法大学(坐标:重庆)
西南政法大学是一所以法学为主,法学、经济学、管理学、文学、工学、哲学等学科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大学,是新中国最早建立的高等政法学府之一。
建校60余年来,学校共为国家培养了各级各类高级专门人才20多万人,是全国培养法学专门人才最多的学校。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坐标:武汉)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的一所以经济学、法学、管理学为主干,兼有哲学、文学、史学、理学、工学、艺术学等九大学科门类的普通高等学校,是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项目重点建设高校之一。
◆西北政法大学(坐标:西安)
西北政法大学位于世界历史文化名城西安,是一所法学特色鲜明,哲学、经济、管理、文学等多学科相互支撑、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大学,是全国法律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西北地区法学研究的中心、陕西省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重要基地。
◆北京大学法学院(坐标:北京)
北京大学法学院成立于1999年6月26日,其前身为北京大学法律学系,是新中国第一批开设法律专业的单位,是中国“五院四系”之一。
北京大学法律学科发轫于1904年,在中国现代法学教育中历史最为悠久。自改革开放以来,北京大学法学院取得了飞速发展,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学科建设、推进国家法治建设等方面,始终走在全国法学院校的前列。
北京大学法学院拥有刑法学、经济法学、法理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四个国家重点学科,同时,北京大学作为拥有国家法学一级重点学科的3所院校之一,法学院在国际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知识产权法学等所有学科都有很强的教学和科研实力。
学院凭借梯队合理的最好的法学师资团队,在教学和科学研究、人才培养等各方面取得了突出的成绩,为创建世界一流法学院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坐标:北京)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成立于1912年,前身为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是中国人民大学的主要学院之一,是中国著名的“五院四系”之一。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形成了完整的人才培养体系,是全国首批获准在法学一级国家重点学科,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单位,博士点和硕士点覆盖了全部的二级学科。
拥有国家级重点一级学科(含所有二级学科)1个(法学)、国家级重点二级学科4个,经国务院批准设立了中国第一个法学博士后流动站(含全部博士学位学科点)。
◆武汉大学法学院(坐标:湖北)
武汉大学法学学科源远流长,是中国著名的“五院四系”成员。武大法学学科最早可追溯到1908年创办的湖北法政学堂。
1911年辛亥革命后改为湖北公立法政专门学校,1926年武昌中山大学成立,1928年改组成立国立武汉大学,法学院都是其中的重要院系。
◆吉林大学法学院(坐标:吉林)
吉林大学法学院建院于1948年,是国内最早成立的法学院之一,中国法学著名的“五院四系”成员。
其前身是吉林大学法律系,是"十年浩劫"中我国仅存的未停办的两所大学的法律系之一。其办学历史则始于1948年创建的东北行政学院司法系,现已成为在全国具有广泛影响、良好声誉、重要地位的法学教育与研究基地。
“五院四系”在很大程度上代表中国法学研究和高等法学教育的最高水平,堪称法学类院校中的泰山北斗!想报考法学专业的童鞋可不要错过哦!
2017高考志愿填报:法学界的豪门-五院四系学大教育为大家带来过了,希望大家能够多阅读与高考志愿填报的相关内容,这样在填报志愿的时候就能轻松应对。